堅守媒體的責任
  媒體和記者,是當代中國改革發展的見證者、記錄者,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參與者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李松
  從2014年1月中旬開始,中國25萬新聞記者陸續迎來了首次記者證“國考”。只有通過這次統一考試,才能換髮2014年的新版記者證。事實上,這已被視為中國規範新聞行業、提升記者業務素質的重要舉措之一。
  “要把提高輿論引導能力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堅持黨管媒體,把握正確導向,有效引導社會熱點,培育健康向上的網絡輿論生態,唱響主旋律、激發正能量。”2014年1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劉雲山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指出。
  接受《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採訪的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常務副院長尹鴻教授分析:“由於文化產品影響人的規模大、範圍廣,更要強調媒體的社會責任。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環境中,社會分層越多,人們的價值取向越多元化,對社會穩定要求越高,要求媒體承擔的社會責任越高。”
  “作為社會的觀察者與監督者,媒體和記者應大力弘揚健康向上的思想和文化,表現出其自身作為社會公器應有的使命感與責任感。”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副研究員劉瑞生說。
  在劉瑞生看來,媒體和記者,是當代中國改革發展的見證者、記錄者,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參與者,如果其不能堅守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必然會導致良知的淪陷,從而失去對推進中國社會進步應有的責任與擔當。
  警惕個別媒體不良傾向
  近年來,中國媒體和記者不斷提高報刊出版質量和宣傳報道水平,在弘揚社會主流文化,引領社會文明風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遺憾的是,也有一些值得註意的問題。有的新聞報道仍居高臨下,空洞說教,照搬照抄領導講話和政策文件,挖掘解讀不夠,生動鮮活不足,群眾敬而遠之;有的存在模式化、套路化現象,語言生硬、形式刻板,親和力、貼近性不夠;有的形式上轟轟烈烈、豪華艷麗,實效性不強。更值得警惕的是,還有個別媒體和記者漠視自身社會責任,刊登低俗內容,炒作奇聞怪事,甚至製造虛假新聞,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4年1月2日,由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上海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主辦的《新聞記者》雜誌發佈了《2013年虛假新聞研究報告》。曾在2013年引發輿論廣泛熱議的“‘深圳最美女孩’給街邊乞丐老人喂飯”、“丈母娘婚宴送賓利”等入選2013年中國十大假新聞。
  這一報告分析指出,2013年的虛假新聞典型案例數量巨大,而且表現出的形式多種多樣,涉及的媒體類型也更為廣泛。都市報曾是多發區,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媒體如今已成為虛假新聞的重災區。
  “新聞的基本要求是真實。”中國傳媒大學媒介評議與輿論引導研究中心主任唐遠清副教授認為,“如果不真實,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而且,虛假往往意味著不公正。”
  在虛假新聞屢見不鮮的同時,近年來有關部門三令五申禁止的“有償新聞”也不少見,甚至還演變出新形式——“有償不聞”。儘管形態不同,但二者本質一樣,同屬於“有償新聞”範疇。
  “有償新聞實質是一種權力尋租,是新聞腐敗。”劉瑞生舉例說,比如接受車馬費、勞務費、誤餐費等形式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劵,以及可能會影響到公正報道的禮券、購物卡、禮品等,都是最為典型的有償新聞行為。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傳播系副教授王軍認為,當前中國媒體在新聞傳播活動中,還存在某些不良傾向,如新聞報道中的“標簽化”、災難報道中忽視人文關懷,等等。
  “另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就是媒介干擾司法的情況。”王軍舉例說,“比如隨意使用定性詞彙,以帶有強烈情感色彩的語言描述案件或當事人,從而給審理案件的法官、陪審員施加了某種看得見或看不見的壓力。干擾案件裁判者對案件事實的正確判斷,產生偏見、形成預斷,從而影響被告人的公正審判權。”
  值得註意的是,近年來有些記者及其所在媒體,單純以增加發行量、收聽率、收視率、點擊率等為目的,放棄社會責任,一味追求驚悚化、情色化、獵奇化、審醜化,片面迎合低級趣味,致使低俗之風泛濫。
  此外,虛假廣告、侵犯隱私權等媒體社會責任缺失現象的出現和發生,則嚴重侵蝕著中國新聞業誠信大廈的根基。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喻國明教授分析,記者通過新聞報道進行敲詐勒索等行為,不僅與記者的職業道德有關,而且與整個社會的大環境有關。“當社會處在發展轉型階段,社會道德、法律規範亟待建立健全,此類現象的出現也是對轉型時期的社會心態的折射。”
  “當下,要警惕經濟利益等因素對新聞真實產生影響。”劉瑞生說,某些媒體和個別記者出現的失範行為,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外部因素來看,新聞傳播業“轉企改製”以來,自負盈虧的經營方式,使得自身越來越受到商業利益的影響。“在市場經濟背景下必須防止在報道出現為了吸引讀者眼球、製造賣點或轟動效應而不惜蓄意誇大和炒作,甚至杜撰事實的情況發生。”
  “從內部因素來看,個別記者專業素養不夠,也是造成失範行為產生的主要原因。”劉瑞生說,“比如,有的記者在新聞採編過程中,依賴不可靠的新媒體信息源;有的記者對信息缺乏鑒別力;有的記者知識結構存在短板,等等。”
  而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值得警惕——“傳媒假事件”,即個別媒體或記者出於特殊目的主動製造、導演或推動事實的發生髮展並加以報道。比如,從紙餡包子到楊麗娟追星,這類事件超越了一般的新聞炒作或新聞失實,而是某些媒體和記者個人直接製造的具有欺騙性的報道。
  對此,唐遠清認為,一方面,對於失範媒介生態應形成嚴謹、嚴格、嚴肅的輿論氛圍,對失實報道、虛假新聞不容辯解、開脫,需要嚴格追責。
  另一方面,對於防範虛假新聞的相關法規要嚴格執行。唐遠清舉例說,比如,對時政新聞和一些涉及敏感問題的新聞報道,監管嚴格;但對其他內容的新聞,尤其是體育、娛樂、生活服務領域的新聞報道,監管仍較為寬鬆,甚至出現監管缺位、執行不到位的情況。
  守護社會的“良心”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媒體和記者要守護社會的“良心”,最重要的是要具有堅定的信仰,要熱愛新聞職業,更要勇於擔當社會責任。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媒體要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尹鴻說,“這具體表現在:客觀真實全面反映社會現實,抵制虛假報道,樹立媒體公信力;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抵制歪理邪說,弘揚社會正氣;傳遞與傳承先進文化,抵制低俗、媚俗、庸俗之風,營造健康有益的文化環境等。”
  “在大眾傳媒技術日新月異、對社會影響越來越大的今天,媒體更須樹立起一種全新的、前瞻性的責任意識,強調對大眾傳播事業積極的思想啟迪與行為指導。”尹鴻說。
  “媒體和記者的一個重要責任是為人們基於信息獲知的價值判斷提供公眾交流平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建立社會的公眾交流平臺,使人們有一個互相瞭解、磨合和彼此認識的場合,增進人們對於異質文化及社會訴求的寬容和理解,是現代社會的一項極其重要的任務。”喻國明說。
  在劉瑞生看來,記者和媒體承擔著信息傳遞的重要責任,而且信息傳遞不是簡單的信息供給,必須符合真實、客觀、公正、全面、快捷的要求。“只有如此,才能為民眾提供合格的信息營養,幫助他們正確認識社會。”
  “此外,隨著中國社會轉型加快,人員流動加速,相應的公共事務也變得越來越多。因此,媒體和記者還要不斷探索如何幫助民眾有序參與公共事務,營造公共討論的良性平臺。”劉瑞生說。
  綜合多位受訪專家意見,媒體要著力服務好經濟社會發展,增強人們改革建設的信心;要唱響時代主旋律,提振全社會的精氣神;要加強對熱點問題的引導,增進社會共識;要進一步強化社會責任。“對於發展中出現的問題,要找準思想認識的共同點、化解矛盾的切入點,引導人們多看主流、多看本質、多看光明面,引導社會情緒、社會心理朝著積極健康的方向發展。”
  同時,多位受訪專家認為,輿論監督是媒體和記者重要的社會責任。輿論監督既要敢於揭露,敢於批評,推動問題的迅速解決,但也要堅持黨性原則,遵守新聞紀律和職業紀律,註重輿論監督的社會效果。
  在王軍看來,新聞報道的出發點是為了崇高的目的和善良的願望對公共事務及人物進行輿論監督,這種監督應該是建設性的、友好的態度,是為了有利於改善工作,有利於解決問題。
  “當下中國進入改革的攻堅期,各種社會矛盾交織在一起,媒體和記者要正視自己的社會責任,註重正能量的傳遞,符合社會的主流意識。在具體操作中,新聞媒體要遵守生命至上、最小傷害、善意、良知等媒介倫理原則。”王軍說。
  “作為媒體和記者,不能將怨氣、暴戾、冷漠和傷害施於他人。”劉瑞生認為,“新聞傳媒要成為引導社會文明前進的動力,前提是培養嚴肅理性的社會批評氛圍,推崇理性和良知,樹立新聞傳播的理性方式。”
  “媒體和記者要做好社會引導。”劉瑞生說,“在新媒體日益發達的時代,民眾的發言熱情和發言能力不斷增長,為民眾營造理性的信息傳播場,推動社會達成共識,是媒體和記者提升自身社會引導能力的關鍵。”
  “當下中國社會利益高度分化、衝突對立客觀存在,媒體應站在建設性的立場去疏解矛盾、彌合對立、凝聚共識,而不是揣著自身的利益,去圍觀起哄、煽風點火。”劉瑞生說。
  “媒體和記者要通過各種客觀、真實、健康向上的新聞報道去影響民眾的思想和行為,增強他們面對未來的勇氣和希望。”劉瑞生說,“正確引導輿論,消除社會情緒,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這是記者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
  打造責任“防火牆”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規範媒體和記者行為必須從記者個體層面、媒體機構內外部環境管理層面,以及媒體採編流程層面入手。
  “媒體在社會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由於其影響力很大,因此,對它的這種影響力的使用就要更加具有責任意識。”喻國明說,“媒體自律實際上是媒體操作者的一種自覺行為,是基於對自己使命的一種認識,它可以使媒介更加良性、更加自覺地履行自己的社會職能。”
  在王軍看來,要加強記者的新聞倫理教育,提高記者的道德感和責任意識。“要將善與惡、好與壞、美與醜、是與非、正當與不正當、公正與偏私等觀念以及相應的職業道德品質,內化於媒體和記者的品格、習性、思想之中,形成正確的新聞價值取向並落實在新聞傳播實踐活動中。”
  “謹慎而有同情心,追求正義而充滿社會責任感,這對於提高新聞記者的職業修養,重塑媒體的公信力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王軍說。
  “作為記者,必須加強專業精神的培養,同時要強調新聞自律約束、提高專業素養。”劉瑞生說,“專業精神的培養,一是培養記者的獨立判斷意識。二是培養記者的中立和平衡報道立場,不帶個人偏見、客觀地反映事實報道新聞。媒體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新聞自律機制,使之不但能在外在層面上對違法新聞道德的行為進行約束,而且能把新聞職業道德內化為一種習慣。”
  “當前既是信息高度綜合化的時代,又是領域迅速分化和專業化的時代,這要求新聞記者必須是一名‘雜家’,不但要具有新聞知識修養、法律法規修養,還要有經濟、科技等專業領域的專業知識修養,並掌握基本的社會科學方法。”劉瑞生說。
  劉瑞生指出,在媒體機構內外部環境管理層面,必須進一步完善新聞從業人員的採編從業資格制度;建立新聞從業人員的培訓、學習機制;堅持採編、經營分開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考核、獎懲機制;引進社會廣泛監督機制;建立記者採編活動信用記錄體系,等等。
  同時,劉瑞生還指出,媒體必須建立一套順暢、嚴密、完善的採編對接制度。“尤其在採訪環節,要制定對新聞實踐有具體指導意見的記者工作手冊,明確記者採訪守則,確保新聞真實性原則落到實處。”
  “在編輯環節,強化編輯責任,要求編輯過程不能傷害稿件的真實性,建立核實機制,進一步完善稿件審核簽發程序,健全編輯、部門負責人、總編輯三級審稿制度,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劉瑞生最後說。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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